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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 

盐城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-12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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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速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生态体系,盐城市委人才办、盐城市财政局联合黄海金控集团设立盐城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化投资撬动作用,拓宽人才项目融资渠道,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基金核心要素

(一)组织形式。有限合伙制。

(二)注册地。盐城金谷。

(三)基金规模。基金总规模2亿元,其中,盐城市人才专项资金池出资50%;黄海金控集团出资不超过20%,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不低于30%。

(四)基金存续期限。9年(投资期5年,退出期4年),存续期届满后,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延长基金存续期(延长期不超过2年)。

(五)投资业务

1、投资方式:主要通过项目直投方式开展投资。

2、投资方向:主要投资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。

3、投资地域:主要投资于盐城市域范围内项目。

4、投资限制:基金不得投资股票、债券(国债除外)、期货、商业房地产开发等,不得用于抵押贷款、担保、赞助、捐赠等支出。

(六)收益分配。基金门槛收益5%/年,超额收益的20%分配给基金管理人,剩余80%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。

(七)基金管理费

基金管理费原则上不高于下列标准:

1、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.5%/年收取;

2、退出期按照不超过未退出原始投资本金的1.5%/年收取;

管理费计提与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,每年实际计提金额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%,剩余的20%部分中,每年应计提额的10%与当年绩效评价结果挂钩,当年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不予计提;另外10%在基金清算时一次性计提,基金清算时未完全收回本金的不予计提。

(八)基金管理。采用双GP模式,江苏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GP之一共同参与基金管理。

(九)基金投决机制。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机构,投委会由3名成员组成,基金管理人委派2名、黄海金控集团委派1名,所议事项须经全票同意方可通过;盐城市委人才办、盐城市财政局各委派1名观察员。可根据募资情况适当调整。

二、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基本条件

(一)基金管理人主体条件。包括:1.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,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,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,具备健全的内部投资管理、风险控制、财务管理、项目遴选及投资决策机制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;2.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%且不低于500万元;3.具备早期项目投资经验,投过5个以上项目并成功实现退出(盈利退出、IPO退出等),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%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%,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4.已成立5年以上,历史所管理科创类早期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;5.近三年获得过清科、投中等权威榜单早期机构排名前30名等荣誉。

(二)管理团队条件。包括:1.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;2.团队成员合作关系较为稳定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;3.近3年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;4.派驻2人以上团队人员实施本地化服务。

(三)历史业绩条件。包括:1.管理人及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历史业绩,具备5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。成功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%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%,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2.有管理政府人才投资基金经验。

(四)募资能力条件。包括:1.对申报的基金有明确的募资计划和募资渠道;2.能够在申请中提供社会资本的出资承诺函、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;3.社会出资人原则上不多于3个,且不得向自然人募资。

(五)项目资源及人才项目导入能力条件。包括:能够在申请时提供人才储备项目资源不少于3个。

(六)投后管理能力条件。包括:能够确保基金的合法合规运营,能够为被投资企业在企业管理、市场开拓、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等增值服务。

三、遴选工作程序

(一)公开征集。公开发布相关征集文件,申请机构可登录红色盐阜、盐城市财政局、黄海金控集团官网自助下载,并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申报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对管理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,从材料完整性、内容全面性、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,剔除不符合申报指南基本要求的管理机构。

(三)初步筛选。从管理能力、人才项目招引能力、募资能力等方面,对各申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。

(四)尽职调查。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基金管理机构,组织开展尽职调查,主要核查法务、财务和业务等重要内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。

(五)专家评审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申报机构进行独立评审,形成评审意见。

(六)结果公示。在红色盐阜、盐城市财政局官网、黄海金控集团官网上公示评审结果。公示无异议的列为入选基金管理机构。

(七)组织实施。黄海金控集团会同入选基金管理机构实施基金设立工作。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协议签署、基金注册等基金设立工作。自入选结果公示期满后90日内,谈判未果或未如期完成基金设立的,入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入选资格自动失效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期限。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18:00,逾期申报无效。

(二)申报主体。基金管理机构。

(三)申报方式。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(纸质材料正本1份、副本1份,正本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)。纸质材料邮寄至黄海金控集团(盐城市亭湖区新都东路82号黄海金控大厦8楼8004室),电子材料发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(四)联系方式。

咨询电话:15365779293,15995190978;

0515-88226438,0515-80501218

盐城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


盐城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